根据《中山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做好药学院(深圳)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工作,特将相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3、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资料
1、加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3、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学生证(须复印基本信息页和注册页,须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5、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以上材料请直接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并于复试时携带原件备查,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注: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三、申请办法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于9月22日开通注册功能,10月17日关闭录取功能。
1、申请者须于9月22日至27日“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于9月28日起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
3、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http://yz.chsi.cn/)。
4、我院招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①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22:00
②我院将视具体的录取情况安排分批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我院网站(http://yxysz.sysu.edu.cn/)。
③复试通知将以系统、电话、邮件形式通知,请考生注意复试时间并在24小时内进行系统确认。
四、复试办法
1、资格审查:我院将于2019年9月28日开始在“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报名资格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复(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体检,请考生及时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确认。
2、考核办法:
(1)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复试面试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创新能力、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70分;
◆专业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30分。
(2)复试通过的同学需进行体检。
(3)我院将对复试成绩按专业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布。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在我院有空余名额情况下,我院可接收已参加相关专业推免生复试的考生的调剂申请,并安排复试。
五、录取
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2、原则上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结束后第二天确定待录取名单,将以系统、电话、邮件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通过系统确认。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在招生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院有可能会撤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中山大学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10月18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